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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點

中國信託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回饋本行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特別推出中國信託中信點點數回饋計畫(以下簡稱〝本活動〞)。本活動辦法下各產品回饋計畫皆適用以下條款,如各產品回饋計畫有不同於本總則規定者,悉以各產品回饋計畫內容為準。

持卡人以本行發行之有效指定信用卡消費,得依本活動辦法累積「中信點」(或稱〝點數〞、”積點”),並可參加產品指定之各項活動(包含但不限於兌換、折抵、點數轉換等)。

就本活動之具體實施辦法,所有參加人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本活動辦法有效期間

除本章第四條另有規定外,本活動辦法有效期間自民國(下同)111/7/1起至112/12/31(含)止。

二、中信點點數價值

  1. 每1點中信點點數價值等同於新臺幣1元。

三、參加資格

  1. 本行所發行具有回饋中信點功能之信用卡正卡、附卡持卡人均可參加,不需任何報名手續。附卡消費所累積之點數與正卡持卡人一併計算,由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權利。
  2. 正卡持卡人有下列各款所載任一情事者,不得依本活動累積中信點及向本行兌換回饋項目:
    (1) 其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
    (2) 自行註銷全戶信用卡。
    (3) 違反『中國信託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本活動辦法之情事。
    (4) 連續二期未按時繳付信用卡帳單所示最低應繳金額者。
    (5) 持卡人對本行之其他債務拖延不償還者。
  3. 如有前項各款所列任一情形,則正、附卡持卡人即喪失參加本活動之權利,且其累積之中信點全部失其效力;於持卡人提出申請兌換回饋項目後,發生上述各款情形之一者,本行得立即停止或取消兌換商品或服務之權利。惟如其發生之情形消滅【例如:有前述第(4)、(5)款之情形而嗣後繳清全部應繳款(包括違約金、循環利息等)】,本行保留同意持卡人繼續參加本活動或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在停權期間內刷卡而可累積中信點之權利。

四、點數累積之限制 (本條有效期間自111/7/1起至111/12/31(含)止,本行將於每年年底公告更新)

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點:

  1. 扣繳信用卡年費、利息、預借現金、逾期還款違約金,以及依「中國信託信用卡約定條款」約定之其他各項手續費。
  2. 刷卡買基金、賭博籌碼、數位(虛擬)貨幣、旅行支票或投資平台(含eToro、MCO等線上投資平台)之相關交易金額及費用。
  3. 繳學費、各項稅款、社區管理費、違規罰緩及政府規費。
  4. 分期靈活金、帳單分期、分期付款交易。
  5. 儲值卡(原電子票證)儲值金(含自動儲值)。
  6. eTag儲值與eTag智慧停車費用之扣繳。
  7. 繳納公務機關相關費用或代扣繳各項費用(如台電、省水、市水、瓦斯、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電信費及健保費等)。
  8. 透過中信Home Bank APP及網路銀行繳納各項費用(如台電、省水、市水、瓦斯、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電信費及健保費等)。
  9. 公立醫療機構之醫療服務(但醫美整形、產後護理或健康檢查等費用則不在此限),或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
  10.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行業)。
  11. 全聯福利中心消費、PX Pay 全聯支付APP消費(包含但不限於儲值、繳費、捐贈、紅包)、PXGo!全聯線上購 APP消費。
  12. 便利商店(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消費。
  13. 繳納電信費用(包含但不限實體刷卡、網際網路、行動支付APP、約定扣繳…等各型態繳費方式)。
  14. 特定行銷專案或其他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五、點數累積方式

  1. 持卡人使用具參加資格之信用卡簽帳消費,依各產品享不同比例之中信點回饋(上開計算方式稱之為積點比例),各該產品所累積之中信點點數之有效期間,依其消費當時本行之公告為準。
  2. 持卡人使用具參加資格之信用卡簽帳消費,當月帳單新增符合點數回饋資格者方可獲得回饋點數。海外刷卡則以入帳後換算之等值新臺幣計算回饋點數。
  3.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簽帳消費買受之貨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如退稅或退貨),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積點,逕依其當月退還款項金額,按積點比例扣除積點。
  4. 持卡人於消費中獲得之點數,將於每筆消費入帳後2~3工作日結算計入,持卡人於點數回饋歸戶後始得動支點數。
  5. 本活動回饋點數給點前,若持卡人之卡片非屬有效狀態,或持卡人有違反「中國信託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包含但不限於偽冒、道德風險、虛假交易等)者,即視同持卡人自願放棄點數回饋資格無法取得點數,且嗣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或折換現金。
  6. 正卡及附卡持卡人之點數合併計算;持卡人持有二張以上不同信用卡者,各卡簽帳消費累積之點數依指定信用卡之回饋規範為準。
  7. 除有明顯計算錯誤外,點數以本行計算之累積點數為準。

六、兌換/折抵方式及標準

  1. 點數達到兌換門檻時(按活動內容有不同之兌換門檻),正卡持卡人得依累積之點數,依本行各產品活動公告之積點、附加條件及兌換標準,兌換商品、服務或以自付額換購商品或以行動支付折抵消費金額;中信點不得買賣,一經兌換或使用後即不得更換或退還回復為點數。
  2. 持卡人以點數加自付額(點加金折抵模式)方式換購商品或服務時,自付額部分限以本行信用卡為支付工具,若有其他限制條件或特別約定將以該產品說明為主。

七、點數性質與辦法異動

  1. 點數僅供正卡持卡人於本活動範圍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其非屬持卡人之資產,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
  2. 持卡人於兌換商品或服務時,即同意本行於兌換相關作業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將其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持卡人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等)提供予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參加廠商蒐集、處理及利用。
  3. 本活動所提供、兌換之各項商品及服務,係由參加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參加廠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關係或共同出賣人、廣告媒體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就本活動之參與廠商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概由各參加廠商負責。
  4.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點數兌換本活動之商品或服務,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之性質,故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5. 持卡人因參與活動(如推薦新會員或抽獎等)額外累積之點數,本行將依法代扣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持卡人同意稅款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帳單並依約繳付絕無異議。
  6. 如因法令、政府命令、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而須暫停、修改或終止本活動時,本行除將於網站公告外,悉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7. 本行保留因應新產品上市於本活動辦法新增新產品點數使用範圍與權益之權利。各產品詳細點數使用說明詳各產品說明網頁。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信用卡循環年利率:本行ARMs指數+加碼利率(5.97%~13.47%):上限為15%,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預借金額X3.5%+150元,循環利率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其他費用請上 www.ctbcbank.com 查詢信用卡循環年利率:本行ARMs指數+加碼利率(5.97%~13.47%):上限為15%,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預借金額X3.5%+150元,循環利率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其他費用請上 www.ctbcbank.com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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